关于音乐学院2023-2024年奖学金初评结果的公示
全体师生:
按照《沈阳师范大学2023-2024年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学院成立了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评定标准和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将奖学金初审名单公示如下:
从2024年10月8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教师和学生对初评结果有意见和建议,向学院反映。如无异议,我们将初审结果上报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
联系人:任月、赵真艺,联系电话:024-86592018。
音乐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