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关于2022级音乐学(师范)专业本科生前三学年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公示
全院师生: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粮食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经学生个人自评申报、班级初评并公布、年级审核、院测评小组复核、批准,我院2022级音乐学(师范)专业本科学生前三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将结果发布到音乐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10日。如有学生对评审结果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
联系人:(副书记)孙艺楠、(辅导员)赵真艺
联系电话:024-86592018
地点: 音乐学院304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