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系部所领导工作职责

发稿时间:2013-11-28 浏览次数:2

 

音乐学院下设九个系部所,各系部所为按照专业或课程设置组成的教学科研工作组织。它根据教学要求,组织与管理所属课程的教学工作,是开展教学与科学研究活动的重要基层组织,系部所领导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
开展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等职业道德方面的集体学习与教育活动,配合学校和院系做好本教研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学校和学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二、组织实施教学工作
1、承担学校、学院部布置的各类层次学生的教学任务。根据学校实施课程教学工作计划,具体落实教学任务,加强对本系部所课程教学工作检查和督导。
2、具体包括: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实践指导书的制(修)定,对课程教学、论文的指导,教育实习和教学实践的指导。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制定课程教学日历,组织备课、上课、听课、实验、辅导、考核考试、论文答辩等工作。组织教师开展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活动,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
 
三、 组织实施研究工作
1、教学研究 、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根据院系教学研究、科学研究要求,制定本系部所学年(学期)教研、科研规划和计划,组织本部门和个人拟订或申报具体科研课题。
2、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的改革。组织申报教学研究立项、实施与成果鉴定。
3、组织申报并大力加强专业主干课程建设,组织培训本教研室人员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和开展研究工作。
4、加强科技情报工作,动员与组织本系部所人员积极参加校内外有关学术活动,组织科学研究讨论、报告会、科研成果鉴定会和总结会,经常开展对内对外的学术交流活动。检查科研工作的进展与质量,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师资培养工作
1、配合学校和学院进行教师队伍建设,拟订并向学院和学校报告本教研室教师梯队结构和编制计划。重点加强学术带头人和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与协助本部门人员拟订个人提高业务水平的培训进修计划并妥善落实安排。
2、定期组织本系部所人员的业务考察、考核和鉴定,加强本系部所人员业务档案的建设,向学校和学院提供本教研室人员晋职晋级、职称评聘、评先进、评优秀的依据和意见。
3、配合学院接待中外合作方的学者和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
 
五、 系部所的建设
按照目标管理,抓好系部所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建设,提高部门自身管理水平。收集整理教学与学术信息和材料,做好归档保存及有效利用。
 
 
 
                           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