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教学型教授、副教授职务聘期岗位职责
为强化教师岗位意识,加强岗位管理,依据《沈阳师范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件》、《沈阳师范大学教师职务考核办法》中关于各级职务聘期的最低岗位职责要求,结合本院的专业特点、教师岗位等级、职务类型制定我院的教师职务聘期岗位职责。
一、教学型的教授职务岗位职责
1.教学工作:
①专业理论课年课时量390课时。班型以20人为基础,重复课按系数1计算。
②专业术科小课年课时量390课时。小课按0.7系数计算(包括一对二的师范生课每周课时平均16.2)。小组课按0.8系数计算。
③每年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满意率不低于90%。
④指导学生学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及艺术实践活动。
2.教学及科研成果:
聘期内须完成下列3项,其中1项在①②③④项中任选,其余2项任选。
①主持1项校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精品课、重点课程、教学团队、示范专业、教改立项等;或被评为校级以上教学名师。
②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或教改方面的论文1篇。
③校级以上教学类综合奖二等奖以上奖项的第一完成人,或教学类单项奖一等奖获得者。
④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参与者,或省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前3名,或市级科研成果二等奖第1人。
⑤主编或副主编校级以上精品教材1部,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4万字;主编或副主编校级以上教材,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6万字,音像教材在30分钟以上。
⑥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1部本专业学术著作(独立、合著或主编),其中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5万字。
⑦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国家政府奖三等奖,或国家协会奖二等奖以上,或省级政府奖二等奖,(或省级协会奖一等奖)以上奖项。
⑧本人举办1场以上本专业高水平专场演出。
⑨作品被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录用1部(首),或在省级以上举办的大型晚会中演出。
⑩聘期内在校内做1次教改方面的研究报告或作1次公开课。
3.其它工作:
①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政治、教研、学术活动。
②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艺术实践、社会服务等活动。
③指导青年教师不少于1人。
二、教学型的副教授职务岗位职责
1.教学工作:
①专业理论课年课时量390课时。班型以20人为基础,重复课按系数1计算。
②专业术科小课年课时量390课时。小课按0.7系数计算(包括一对二的师范生课。每周平均课时16.2)。小组课按0.8系数计算。
③每年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满意率不低于85%。
④指导学生学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及艺术实践活动。
2.教学及科研成果:
五级副教授聘期内完成下列3项,其中2项在①②③项中任选,其余1项任选。
六级副教授聘期内完成下列2项,其中1项在①②③④项中任选,其余1项任选。
七级副教授聘期内完成下列2项。
①参与1项校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精品课、重点课程、教学团队、示范专业、教改立项等,省级前5名,校级前3名,或被评为校级以上教学名师。
②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或教改方面的论文1篇。
③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参与者,或省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前5名,或市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前3名。
④校级以上教学类综合奖的主要完成者(项目限额内),或教学类单项奖的获得者。
⑤参编校级以上精品教材,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3万字;主编或副主编校级以上教材,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5万字,音像教材在30分钟以上。
⑥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1部本专业学术著作(独立、合著或主编),其中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3万字。
⑦本人或指导学生获省级政府奖三等奖,或省级协会奖二等奖以上奖项。
⑧本人举办1场以上本专业高水平专场演出。
⑨作品被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录用1部(首),或在省级以上举办的大型晚会中演出。
3.其它工作:
①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政治、教研、学术活动。
②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艺术实践、社会服务等活动。
③指导青年教师不少于1人。
音乐学院教学科研型教授、副教授职务聘期岗位职责
为强化教师岗位意识,加强岗位管理,依据《沈阳师范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件》、《沈阳师范大学教师职务考核办法》中关于各级职务聘期的最低岗位职责要求,结合本院的专业特点、教师岗位等级、职务类型制定我院的教师职务聘期岗位职责。
一、教学科研型教授职务岗位职责
1.教学工作:
①专业理论课年课时量290课时。班型以20人为基础,重复课按系数1计算。
②专业术科小课年课时量290课时,小课按0.7系数计算(包括一对二的师范生课,每周平均课时14.14),小组课按0.8系数计算。
③每年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满意率不低于85%。
④指导学生学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及艺术实践活动。
2.科研工作:
聘期内须完成下列中3项,其中2项在①②③④⑤中任选,其余1项任选。
①主持1项纵向科研项目,并获得科研经费不少于1万元。
②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源A或B类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
③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著作(独立或合著)1部,或主编专业教材(含音像教材)1部,其中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8万字。
④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参与者,或省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前3名,或市级科研成果二等奖第1人。
⑤主持或参与1项省级精品课、重点课程、教学团队、示范专业、教改立项等前3名,或主持校级精品课、重点课程、教学团队、示范专业、教改立项等;或被评为校级以上教学名师。
⑥校级以上教学类综合奖二等奖以上奖项的第一完成人,或教学类单项奖一等奖获得者。
⑦主编或副主编校级以上精品教材1部,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4万字;主编或副主编校级以上教材,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6万字,音像教材在30分钟以上。
⑧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国家政府奖三等奖或国家协会奖二等奖以上;或省级政府奖二等奖或省级协学奖一等奖以上奖项。
⑨本人举办1场以上本专业高水平专场演出。
⑨作品被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录用1部(首),或在省级以上举办的大型晚会中演出。
⑩针对本学科发展提出理论性研究报告或提案,被省、市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批示并被采用(主持人),或以第一人取得1项发明专利。
11聘期内在校内举行2次高质量的学术报告(以学校公布的学术报告计划为准),或2次校内公开课。
3.其它工作:
①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政治、教研、学术活动。
②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艺术实践、社会服务等活动。
③指导青年教师不少于1人。
二、教学科研型副教授职务岗位职责
1.教学工作:
①专业理论课年课时量290课时。班型以20人为基础,重复课按系数1计算。
②专业术科小课年课时量290课时,小课按0.7系数计算(包括一对二的师范生课,平均每周课时14.14),小组课按0.8系数计算。
③每年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满意率不低于80%。
④指导学生学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及艺术实践活动。
2.科研工作:
五级副教授聘期内完成下列3项,其中2项在①②③项中任选,其余1项任选。
六级副教授聘期内完成下列2项,其中1项在①②③项中任选,其余1项任选。
七级副教授聘期内完成下列2项。
①主持1项省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
②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源B类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
③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著作或专业教材(含音像教材,独立、合著或副主编以上)1部,其中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6万字。
④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参与者;或省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前5名;或市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前3名。
⑤校级以上教学类综合奖的主要完成者(项目限额内),或教学类单项奖的获得者。
⑥参与省级精品课、重点课程、教学团队、教改立项、教学成果奖前5名;或参与校级精品课、重点课程、教学团队、教改立项等;或被评为校级以上教学名师。
⑦参编校级以上精品教材,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3万字;主编或副主编校级以上教材,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5万字;或参与取得1项发明专利,或出版音像教材在30分钟以上。
⑧本人或指导的学生获省级政府奖二等奖,或省级协会奖一等奖以上奖励。
⑨举办1场本专业专场演出。
3.其它工作:
①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政治、教研、学术活动。
②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艺术实践、社会服务等活动。
③指导青年教师不少于1人。
音乐学院科研型教授、副教授职务聘期岗位职责
为强化教师岗位意识,加强岗位管理,依据《沈阳师范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件》、《沈阳师范大学教师职务考核办法》中关于各级职务聘期的最低岗位职责要求,结合本院的专业特点、教师岗位等级、职务类型制定我院的教师职务聘期岗位职责。
一、科研型教授职务岗位职责
1.教学工作:
①专业理论课年课时量210课时。班型以20人为基础,重复课按系数1计算。
②专业术科小课年课时量210课时,小课按0.7系数计算(包括一对二的师范生课,平均每周课时9.38),小组课按0.8系数计算。
③每年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满意率不低于80%。
④指导学生学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及艺术实践活动。
2.科研工作:
聘期内须完成下列中3项(前3项中必须完成2项,其余1项任选):
①主持1项纵向科研项目并获得科研经费不少于2万元。
②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源A类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或B类期刊上至少发表4篇本领域的学术论文。
③在省级以上高水平出版社出版1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著作或专业教材(含音像教材,专著为自著或合著的第一作者,教材为主编),其中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10万字。
④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第1名),或国家级奖励参与者。
⑤针对本学科发展提出理论性研究报告或提案,被省、市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批示并被采用(主持人)。
⑥聘期内在校内举行3次高质量的学术报告(以学校公布的学术报告计划为准)。
3.其它工作:
①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政治、教研、学术活动。
②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艺术实践、社会服务等活动。
③指导青年教师不少于1人。
二、科研型副教授职务岗位职责
1.教学工作:
①专业理论课年课时量210课时。班型以20人为基础,重复课按系数1计算。
②专业术科小课年课时量210课时,小课按0.7系数计算(包括一对二的师范生课,平均每周课时9.38),小组课按0.8系数计算。
③每年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满意率不低于80%。
④指导学生学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及艺术实践活动。
2.科研工作:
五级副教授聘期内须完成下列3项,其中2项在①②③项中任选,其余1项任选。
六级副教授聘期内须完成下列2项,其中1项在①②③项中任选,其余1项任选。
七级副教授聘期内须完成下列2项。
①参与国家教育教学改革类实验项目,或参与设计、组织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培训或研修项目,或主持省级(含国家级课题的子课题)教育教学改革类纵向实验项目。
②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源B类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
③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1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著作(独立、合著或副主编),其中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6万字;或主持1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教材、教辅材料编写工作,并被列入教育厅或教育部教学用书目录(含推荐目录)。
④国家级科研成果的奖励参与者,或省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前3名。
3.其它工作:
①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政治、教研、学术活动。
②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艺术实践、社会服务等活动。
③指导青年教师不少于1人。
音乐学院讲师、助教职务聘期岗位职责
为强化教师岗位意识,加强岗位管理,依据《沈阳师范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件》、《沈阳师范大学教师职务考核办法》中关于各级职务聘期的最低岗位职责要求,结合本院的专业特点、教师岗位等级、职务类型制定我院的教师职务聘期岗位职责。
一、讲师职务岗位职责
1.教学工作:
①专业理论课年课时量280课时。班型以20人为基础,重复课按系数1计算。
②专业术科小课年课时量300课时。小课按0.7系数计算(包括一对二的师范生课平均每周课时15.6),小组课按0.8系数计算
③每年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满意率不低于80%。
④参加本学科或本专业领域内的课程建设。
⑤承担课程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任务。
⑥指导学生学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及艺术实践活动。
2.科研工作:
八级讲师聘期内须完成下列中的2项,其中1项在①②中任选,其余1项任选。
九级讲师聘期内须完成下列中的2项,其中1项在①②③④中任选,其余1项任选。
十级讲师聘期内须完成下列中的2项。
①参与1项校级以上专业建设项目或科研项目。
②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
③获得1项市级科研成果奖励或省级学会(协会)奖励(前5名)。
④参加编写著作(包括专著、编著、合著、教材、工具书、音像教材)1部,其中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2万字,音像教材在30分钟以上。
⑤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专业性比赛并获一等奖以上奖项。
3.其它工作:
①每学期旁听教授或副教授讲授的课程3次。
②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政治、教研、学术活动。
③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艺术实践、社会服务等活动。
二、助教职务岗位职责
1.教学工作:
①专业理论课年课时量280课时。班型以20人为基础,重复课按系数1计算。
②专业术科小课年课时量300课时。小课按0.7系数计算(包括一对二的师范生课,平均每周课时15.6),小组课按0.8系数计算
③每年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满意率不低于80%。
④参加本学科或本专业领域内的课程建设。
⑤承担课程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任务。
⑥指导学生学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及艺术实践活动。
2.科研工作:
十一级助教聘期内须完成下列中的2项,其中1项在①②项中任选,其余1项任选。
十二级助教聘期内须完成下列中的2项。
①参与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
②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本学科领域的论文。
③获得1项市级科研成果奖励或省级学会(协会)奖励(前5名)。
④参与指导学生比赛并获奖1项。
3.其它工作:
①每学期旁听教授或副教授讲授的课程4次。
②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政治、教研、学术活动。
③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艺术实践、社会服务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