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加强本科教学质量建设的意见(2007-2010)

发稿时间:2013-11-28 浏览次数: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启动实施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指示精神,切实把我校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我校“十一五”发展规划,牢固树立本科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本科教育质量是学校的立校之本、教学创新是学校的灵魂和核心竞争力的理念;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依据加强教学管理、突显培养特色的原则,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教学质量评估和监控机制,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强化教学管理责任制,巩固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1.实行本科教学领导责任制。学校党政一把手作为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教学质量,每学期要至少召开两次以上专门会议听取教学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本科教学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是学校教学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的教学改革、教学运行调度和教学质量监控。各教学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学院主要领导每月要至少组织一次专门研究本科教学工作的会议,要做到精力保证、时间保证。校、院两级领导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听课制度,通过听、评课和教学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要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切实把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强化二级学院教学管理的自主权,实行教学质量问责制。落实《沈阳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工作分级职责》,确立、调整学校与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之间的责权关系。重新修订《沈阳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加大教学事故处理力度,增强教学质量管理意识。要明确二级学院是具体教学过程和教学资源的组织管理层,在行使调配教学资源、调控教学运行等方面决策权的同时,也将承担相应的责任。二级学院的工作重心应放在日常教学管理上,努力把人才培养的实施工作抓好做实。要将本科教学质量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教学单位领导班子工作绩效的考核体系,实行领导班子以及主要责任人教学管理任期考核一票否决制。
3.加强学校职能部门对本科教学质量建设工作的配合和服务工作。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主要通过目标管理、督导评估以及反馈机制来监控二级学院的办学质量和效益,从宏观上引导学校的教学质量建设方向。学校各项工作均应围绕教学工作,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展开。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认识,要把各自的工作重心调整到为教学服务、为人才培养服务之中,不得随意干扰正常的教学工作,切实维护好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的环境和条件。
4.加强校、院两级对本科教学质量建设的经费投入。学校要在预算内增加教学经费,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保证生均年度四项教学经费额度达到1500元以上,确保生均经费要逐年增长。学校每学年度学费收入用于日常教学经费的额度不低于30%,各学院(部)发展基金用于本科教学的额度不低于50%。要在教学经费中详细列出日常教学经费、毕业论文、教学实习与实践、教师业务学习与进修、支持大学生参与研究活动及参加相关的竞赛活动等专题预算,确保各教学单位对教学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教学单位获得省或学校支持和奖励的教学资金后,要在发展基金中按1:1比例设立配套资金,确保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的实施。学校将设立教学建设经费专项,保证专业建设、课程与教学改革、教学奖励、教学设备采购等与本科教学相关的项目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逐年加大对实验、实践教学的投入比例。
 
二、创新本科教育教学理念和体系,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5.继续作好 “3+1”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各教学单位要通过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谋求专业素养和教师素养教育的有机结合。教师专业发展学院要充分利用我校独具特色的“教学与教研统整,职前培养与职后研训融通”的教师教育一体化模式的优势条件,进一步整合教师教育资源,加强教师教育专业实践,把更新教师教育理念和提高教师教育技能作为人才培养的主要突破口。
6.要进一步完善“2+2”按类招生,分流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结合学分制管理的特点,凝练“2+2”人才培养模式厚基础、多方向的培养特色。在专业分流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成绩优异的学生优先选择所申报的专业,以此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认真做好专业分流后续的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
7.加强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和推动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工作,以倡导启发式教学和研究性学习为核心,在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等方面探索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和创新。2007-2010年间,学校将结合校级教学改革立项的评选,每届以项目招标的形式遴选4-6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作为重大攻关项目,每项给予建设经费2-3万元。2007年、2009年两届共计投入建设经费40万元。
三、突出专业建设重点,培育我校专业特色
8.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关于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建设要求,继续加强示范性专业建设和紧缺本科层次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对已获批准的省级示范性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教育学专业、英语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以及紧缺本科层次人才培养基地给予经费的持续支持,同时要更进一步凝练特色,推广交流建设经验,发挥示范效应,带动更多专业进入示范行列。到2010年,学校计划在建设10个校级示范性专业的基础上,再打造2-3个省级示范专业,投入专项建设经费30万元各教学单位要在学校投入建设资金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自定配套资金比例,主动投入专项经费搞好专业建设。
9.在积极打造具有我校特色的教师教育专业的同时,要结合紧缺人才培养,重点建设一批社会适应性较强的非师范专业。以经济学、法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专业为主体,结合专业特点,凝练专业特色,加强拔尖人才的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创造条件使非师范专业学生尽早进入科学研究,通过研究性学习,培养非师范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以教授研究室为依托,认真落实导师制,鼓励非师范专业学生以自主择题、团队合作的方式进行创新型实验研究;要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国内外联合办学等有利资源,提高非师范专业学生的实践教学质量。
10.调整部分本科专业的发展方向,优化学校内部专业结构。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和办学定位,研究建立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方案,结合我校各专业连续三年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状况进行专业结构调整。申办新的本科专业要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要符合我校办学目标,更要充分考虑人才的社会需求。对于建设不利,特色不明显,就业率低的专业,要限制招生直至停办。
四、规范课程建设与管理,争创精品课程
11.严格精品课程的评审和管理,不断加强课程的内涵建设。要通过精品课程的建设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梯队、教材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有更大改善,使我校的课程建设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学校通过项目管理和质量监控保证有序、规范地建设精品课程。各教学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的重点课程、精品课程的建设规划和方案,明确课程建设负责人、课程建设目标、课程建设内容及主要落实措施。到2010年,争取在原有基础上再重点建设校级精品课程20门,获得省级精品课程5门。在建设周期内学校将为省级精品课程投入经费2万元,校级精品课程投入建设经费1万元,累计投入建设经费30万元。
12.加强网络课堂建设,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通过优秀教学成果和优质课展示促进教学经验的广泛交流,利用先进的教育技术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研制搭建网络教育资源共享和学习支持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网上共享;以各教学单位为主体,积极建立具有特色的案例资源库、试题资源库、课件资源库;实现校内精品课程、课件大赛获奖作品、青年教师优质课获奖作品等优质教学资源网上共享。
13.加强精品教材建设。结合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选用优质教材,鼓励并资助教师参与编写国家规划内教材,不断更新发展迅速和应用性强的课程教材内容,鼓励应用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严格把握教材选用质量关,不断提高使用近3年出版的国家推荐教材的比例。
五、深化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
14.加强大学外语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的提高。推进大学英语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充分运用优质教学软件和教学资源,建立个性化外语教学体系。创立每年一度的大学生外语竞赛奖,活跃外语学习氛围,切实提高大学生英语听说能力。采用课时加权的机制促进双语教学工作,鼓励和支持留学回国人员用英语讲授专业课程,提高大学生的专业英语水平和能力。借助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成果,推动其他公共课程的改革,提高学生通识教育质量。
15.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推进实验教学管理及实验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合理制定实验教学方案,使实验设计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综合性,给学生创造较大的自主创新和探索的空间,促进学生的创新思维得到较大发展。推进教学仪器设备建设和管理机制改革,逐步改善实验教学条件,力争到2010年建设成功1-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6.改革学生学业成绩考核方法与内容,通过加强学习过程的考核促使学生加大平时学习投入。重新修订《沈阳师范大学考试制度改革暂行办法》,改变期末考试为学期唯一的检测手段的状况,引入平时学业成绩检测及期中考试。教师可以根据学科教育目标采取不同的成绩检测方式和考试方法,使考试成为及时反馈和调整教学进度及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研究学生素质形成规律的重要手段。
17.资助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和广泛参与面的本科学生竞赛活动。支持学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和艺术活动,发展大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培养团队协作意识和创新精神。学校通过设立创新学分、“学生突出贡献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激励师生参加高水平的比、竞赛活动并获得奖项。学校计划每年择优支持3--5种大学生竞赛活动,投入专项经费 15万元,累计投入经费45万元。
18.加强学生就业指导和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拓宽大学生校外实践渠道,与社会、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加强实习过程的组织与考核,确保学生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的时间和质量。充分利用小学期,指导学生进行课题研究,开展社会调查、职业训练和竞赛活动;组织学生参与社会服务和自愿者活动,使学生主动了解社会需求,客观评价自身条件并及早确定未来就业方向,切实提高我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六、加强教学研究与合作,树立良好教学风尚
19.树立教师典范,弘扬优秀教学风尚。加大力度奖励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的教师;严肃认真地查处与之相违背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2007年和2009年,学校将分两届评选、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校级教学名师,培养推荐省级教学名师,积极创造条件,以便更好地发挥他们的示范效应。设立优秀青年教师奖励项目,激发青年教师的教学热情和教学投入。各级优秀教师要充分发挥榜样模范作用,积极为本科生开设基础课,通过优质课观摩活动和教学研讨活动等开展学术交流。
20.加强教学协作与交流,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老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同时,要发挥老教师在新教师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指导新教师尽快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技能。各教学单位应制定相应访学、进修制度,创造条件促进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新的任课教师必须经过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未通过审核者不能上课。未被聘为副教授的教师,原则上不得作为基础课程和主要专业课程的主讲教师。新聘任的青年教师必须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以提高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七、严格执行教师教学工作制度,提升教学队伍素质
21.认真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要把为本科生授课作为教授、副教授的基本要求,校、院两级领导要以身作则。不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者不得被聘为教授、副教授职务;被聘为教授、副教授后,如果连续两年不为本科生授课,取消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教学单位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教授、副教授在教学改革中的主力军作用,鼓励教授、副教授主动承担专业基础课和主干课等重要的教学任务,使学生享受到优质的教学资源。
22.实行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助课制度。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设置本科教学助理岗位的暂行规定》,为主讲专业基础课、主干课的教授配备助教。助教主要协助教授指导学生进行课堂讨论和开展研究性学习,协助主讲教授完成试卷、论文和作业的批改及学生成绩的综合评定。主讲教授应在助教的协助下,将主要精力投入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推出高水平的本科教学改革成果并担负起培养青年教师的责任。
23.落实教学基层组织活动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系主任是开展基层教研活动的带头人和具体组织者,要制定近期及中远期教师进修计划,妥善安排好教学计划的落实和教师的校内外业务学习和培训。教学基层组织要负责研制专业建设方案和组织修订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负责课程安排和建设,组织全系教师讨论确定核心课程,主持全系听课、评课,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24.完善教授研究室制度。加大教授研究室向本科生开放的力度,使学生在学习、生活以及报考研究生等方面获得有效指导。教学单位要为学生从进入大学开始就进入教授研究室创设条件,分层次为学生配备导师,并逐步建立起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的制度。推进教授研究室制度的改革,强化教授研究室工作的考核检查,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教授研究室将取消其使用资格。
25.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导师制。进一步总结专业导师的试行经验,加强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各教学单位要通过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引导学生进入教授研究室,在教师指导下组成学生创新团队或项目小组开展以课题研究和项目(活动)设计为主题的研究性学习与教学实践活动。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高水平的奖励成果纳入教师教学改革成果的业务绩效档案。
八、完善教学监控体系,加强教学评估的质量保障作用
26.完善本科教学质量校、院、学生助理三层教学督导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根据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校内教学信息反馈系统与教学运行状态基本数据发布制度。教学单位的教学运行状态数据将作为教学单位领导班子工作绩效的主要指标纳入任期考核体系。校院两级均要通过教学管理监督机制的建设,保证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考试、教学档案建设等各个教学环节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7.推进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制度改革。以科学的考评量化手段激发教师进行本科教学和开展教学改革的工作热情,通过制度建设促进师德素质和教学水平的提高。综合考评教师教学工作和教学效果,通过完善学生评教制度,实行专家领导评教,开展同行听课交流,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评价手段增强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主动性,变教学评估的外在压力为质量提升的内在要求。
28.实行教师教学质量申报评价制度。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教师教学质量合格评价采取教师自愿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自2008年起,凡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必须具备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合格证书,争取到2010年完成全校讲师以上教师的教学质量合格评价。学校在教师职务晋升和聘任工作中拥有教师教学质量一票否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