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辽宁歌舞团教学实践基地签约仪式成功举办

发稿时间:2013-11-06 浏览次数:72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歌舞团教学实习基地签约仪式于10月23日上午在我校音乐学院二楼会议室隆重举行。辽宁歌舞团罗怡春团长、张岩生副团长、教务处史宝中副处长、学院领导班子和教授代表出席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学院刘海邦书记主持。
教务处史宝中副处长与歌舞团罗怡春团长共同签署了《沈阳师范大学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协议》,学院程岩院长与歌舞团罗怡春团长为教学实习基地揭牌。
签约仪式上,程岩院长强调:音乐学院要以培养实践型、复合型人才为目标,这就需要学院积极为学生打造实践平台。学院与沈阳前进文工团合作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为今后与辽宁歌舞团的合作指明了方向。罗怡春团长在讲话中谈到:与沈阳师范大学合作可以理解是真心合作,高等学校要培养成出类拔萃的艺术类人才就必须实践相结合,以实践为平台,来延续艺术的生命力,同时充分发挥高校艺术类专业的特点,通过教学实践,走出去、引进来实现合作、共赢。
最后,史宝中副处长对于合作一事谈了自己的看法:学校非常重视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校外教学基地的建立为学生创新实践活动提供了重要平台。辽宁歌舞团是辽宁省内最有影响力的艺术团体,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近年来在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两个单位的合作是强强合作;两个单位要创新合作,目前开展的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就给合作提供了契机,希望双方能共同创作和编导出精品节目,在全国的竞赛舞台上展示沈阳师范大学艺术教育成果;要共赢合作,非常期待实践基地建成后,多给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让老师和学生更多地走上舞台。学校也将给予合作方青年演员进修、深造提供帮助。双方共同努力,将基地打造成有影响力的省级优秀大学生实践基地,为提高艺术人才培养质量服务。
辽宁日报、沈阳晚报对次签约仪式进行了跟踪报道,并在10月31日的辽宁日报文化新闻版刊登。
 
共同签署了《沈阳师范大学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协议》
 
双方领导为基地揭牌
 
辽宁日报文化新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