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发稿时间:2024-03-01 浏览次数:11

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为充分调动全院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勤奋向上,勇于创新,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新时代合格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即日起公示,公示期202431日—2024311日,如有异议请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24-86592018


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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